《南阳日报》报道:温情调解护成长

发布时间:2026-05-07 08:59:38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亚芳 通讯员 贾舒然)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近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同时,也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敲响了法治警钟。

    2024年9月,王某驾驶中型客车行至某中学门前时,与未满16周岁的张小乙所骑电动自行车(搭载同样未满16周岁的张小甲)发生碰撞,致两人受伤。因赔偿协商未果,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围绕事故责任认定,向双方明晰了法律责任与赔偿依据,既引导被告方理解未成年人受伤的实际损害,也促使原告监护人认识违规骑行的过错与自身监护责任。经多轮耐心协调与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警示,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需要共同发力: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杜绝子女违规骑行;学校需加强交通安全法治教育,提升学生规则意识;社会车辆行经校园周边时务必减速慢行、谨慎观察。各方携手,才能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②5

文章出处:2026年5月7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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