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 “法庭+村委” 温情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08 10:43:21


    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程远景 高尚)5月6日,在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法官和事发地村干部的协作下,一起僵持多日的排除妨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受损的邻里关系也得以修复。

    两家相邻而居的村民因道路通行问题产生矛盾。王某用一车碎石将门前村道的低洼处垫了起来。李某认为,裸露的碎石块妨碍其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王某清除障碍物。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及妨害的具体范围,仅凭书面材料难以全面查清事实,无法认定。5月6日一上班,法官便来到现场进行勘验,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形成解纷合力。

    在勘验现场,法官与村干部一同仔细查看、测量、记录,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逐一梳理争议症结。法官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实施妨害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厘清事实、讲清权责后,法官与村干部共同制定了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将碎石清理走,恢复村道原貌。村干部表示,村委会将负责村道低洼处的铺垫工作。

文章出处:《 河南法治报 》 2026年05月08日 第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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