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谎称无业 只为多拿误工费赔偿 法院查明真相,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09 08:26:15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查明原告王某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企图通过隐瞒真实工作情况从而主张高标准误工费赔偿,遂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2025年8月,张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驶至社旗县某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张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樊喆询问王某的工作情况,王某明确回答“没有工作”。然而,在此前陈述交通事故发生过程时,王某声称其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载有同事。樊喆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细节上的出入,追问王某的工作情况,并告知王某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在这一情况下,王某改口称其在事故发生前曾在一家超市有过短短7天的工作经历。从“没有工作”到“短暂工作7天”,前后矛盾的陈述进一步加深了疑点。樊喆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在庭后调查中,王某的社保及工资记录清晰表明王某不仅有固定工作,而且有稳定工资收入。铁证面前,王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王某之所以谎称自己无业,为的是主张更高标准误工费赔偿。王某故意歪曲事实,不仅侵害张某权益,更是对司法秩序的公然挑衅。由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妨害民事诉讼公正,社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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