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酒后散步闻犬吠 一怒砸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6-05-09 08:27:35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贾舒然)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李某因酒后打砸他人车辆,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25年10月25日晚,李某在家里吃饭时饮酒,直至深夜仍处于醉酒状态。次日凌晨,李某出门散步时,引起王某家中的狗发出吠叫。这本是动物正常的应激反应,却让酒意未消的李某心生不满。李某怒气冲冲地返回家中,取出一把铁锤,折返王某家门口,抡起铁锤对着王某的两辆车就是一通乱砸,造成车辆多处损坏。经鉴定,李某打砸车辆造成的损失为6415元。

    案发后,李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于2025年10月28日主动向王某支付赔偿款,并真诚向王某道歉。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损失,王某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酒后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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