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问题底座”险阻危桥改造 法官巧解促赔付

  发布时间:2026-05-13 17:20:24



    “多亏了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高效挽回了经济损失,这份为民办实事的担当,我们记在心里!”5月11日,方城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手持一面绣有“速裁民忧 尽职尽责”的锦旗,郑重地送到法官陈雪艳手中,一句句真诚的致谢,道出了企业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发展的由衷认可。

    2023年5月,原告方城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方城县小史店镇某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与被告李某强联系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桥梁支架底座,2023年11月原告向被告李某强支付支架底座费用,购买了桥梁支架底座。桥梁支架底座安装完毕后,在业主方组织验收时,却发现支架底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的验收。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协议双方的约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后向被告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雪艳深知此案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为避免双方矛盾加剧,陈雪艳秉持着“调解优先、多元解纷”理念,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深入分析矛盾症结,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与难处。

    一方面,陈雪艳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交付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结合被告的实际情况,理性分析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与方式;另一方面,也耐心安抚原告的情绪,向其说明相较于判决,调解既能快速化解纠纷、挽回损失,又能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解决周期。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损失费,并当庭履行赔付义务,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企业纠纷、帮助企业追回损失,更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传递了司法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司法力量。下一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用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司法服务,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让法治春风直抵人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