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小学生车祸受伤休学,“补课费”能获赔吗?

  发布时间:2026-05-14 16:20:43


    一起交通事故,让年仅七岁的小学生休学数月。为了不耽误学业,家长为其聘请了辅导老师,产生了数千元的“补课费”。这笔费用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补课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该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2024年初,王女士(系小丁的祖母)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年仅7岁的孙子小丁出行时,小丁从车上摔下,后被刘先生驾驶的小轿车撞压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刘先生负次要责任,小丁无责任。

    小丁因事故导致左股骨骨折等多处损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30天,遵医嘱需长期休养康复,数月无法正常到校上课。为了不耽误学业,小丁的家人为其报名了课外辅导,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刘先生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因赔偿协商未果,小丁作为原告,由其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刘先生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补课费等各项损失,并明确表示因王女士系小丁祖母,自愿放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小丁因交通事故受伤,其合理损失应获得赔偿。关于原告主张的“补课费”,小丁系在校学生,因事故受伤在家休养,无法正常接受学校教育,客观上需要他人为其补习功课。虽然“补课费”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举的赔偿项目,但确系其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实际损失,与侵权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伤情、治疗时间以及其作为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从公平原则和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角度出发,酌情支持了3000元的补课费。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36700元(其中补课费部分承担2000元),被告刘某按30%的责任比例赔付原告6082.72元(包含剩余补课费的30%)。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补课费不属于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非必要费用。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补课费”的性质及赔偿问题。

    首先,关于补课费的必要性。事故发生时,小丁系接受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因伤情严重需长时间治疗和休养,客观上无法到校学习。对于一个未成年人而言,学业的长期中断不仅会造成知识断层,还可能对其心理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为弥补学业损失,保证其能与同龄人同步成长,聘请老师进行课外辅导是必要且合理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其次,关于补课费的赔偿属性。该笔补课费是因人身损害直接引发的财产支出,是为恢复受害人正常学业状态而发生的实际损失,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于因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而非保险公司所主张的间接损失。

    最后,关于补课费的数额。小丁的家人已提供相应支付凭证,证明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小丁的伤情、休养时长及当地教育辅导的一般收费标准,酌情认定补课费3000元,数额合理。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补课费”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不能因传统赔偿项目中无此名目而简单否定,而应从损失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角度进行综合判断。

    第一,补课费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小丁系在校学生,因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到校上课,为弥补学业损失而支出的补课费,是侵权行为直接引发的财产损失,而非与事故无关的间接损失。

    第二,补课费属于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对于学生而言,接受教育是其健康成长的核心需求。因伤休学期间聘请教师辅导,是避免学业中断、促进身心全面康复的必要举措,具有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若因事故导致学业长期滞后,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及时弥补学业损失本身也是康复的重要内容。

    第三,补课费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康复”不仅包括身体机能的恢复,也应包括学业和心理的全面康复。因伤长期休学,可能导致知识断层、学习能力下降,甚至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聘请辅导老师弥补学业损失,是促进其身心全面康复的必要措施,合理的补课费理应纳入“康复支出”的范畴。

    第四,补课费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不仅包括有形物的毁损,也应涵盖事故直接引发的其他合理财产损失。本案中,补课费属于因人身损害直接产生的财产支出,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按过错比例分担。

    同时,法官提醒:当事人在主张此类费用时,应注意留存补课协议、支付凭证、辅导机构资质证明等证据,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法院将结合受害人伤情、休养时长、当地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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