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亚芳 通讯员 焦典范)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化解矛盾的同时,针对涉案留守儿童监护缺位问题,当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柔性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5年3月,未成年人刘某、张某等四人因琐事与王某发生矛盾,结伙将王某殴打致伤。双方家庭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王某法定代理人将四名少年及其监护人诉至社旗县法院。
承办法官郭龙娇及法官助理张益境了解到,原、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冲突系琐事偶发。为避免简单判决埋下矛盾隐患,法官秉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确立“调解优先”思路,多次组织双方“背对背”释法、“面对面”沟通。
法官一方面指出殴打行为的违法性,引导四名少年正视过错;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家长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和解,四名被告监护人当庭交付赔偿款。
调解中法官发现,四名施害少年多为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情感沟通与行为引导严重缺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院当庭向其监护人发出指导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责任,加强亲子陪伴与法治教育。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