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 诉前保全快一步,权益保障更有力

  发布时间:2026-05-19 09:37:08


    “这下我们就安心了,也不怕官司打完后拿不到钱了。”近日,盐城某公司负责人在拿到诉前保全裁定书后,松了一口气。

    这起案件源于一次汇款失误。盐城某公司因财务操作失误,将一笔款项误转至某板材厂的银行账户。发现错误后,公司多次与板材厂沟通协商,要求返还误转款项,但对方未能配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盐城某公司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该笔款项。

    考虑到板材厂资金流动频繁,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权益将难以保障。情急之下,盐城某公司向邓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某板材厂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邓州法院立案庭接到申请后,迅速审查相关材料,确认符合诉前保全条件,及时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第一时间移交执行局实施。立案庭与执行局无缝衔接,成功查控并冻结了某板材厂银行存款11万元。

    5月18日,一面写有“神速保全挽损失,一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从盐城邮寄到了邓州法院。这是盐城某公司对李双雁、闫静两位干警高效办公、司法为民工作态度的由衷肯定。“诉前保全不仅帮助我们稳住了胜诉后的执行基础,也给我们外地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该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

    邓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邓州法院始终坚持将诉讼保全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抓手,依法、及时、高效采取保全措施,既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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