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想到案件效果,法官决定再调一次

  发布时间:2026-05-26 10:18:53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在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以定分止争为目标,以暖心、用心举措成功促成案件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王大叔在接送孙子放学途中,与站在路边和他人聊天的小孙意外发生肢体接触,导致王大叔脚部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大叔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由东关法庭刘琳瑜法官承办。

    通过梳理案情,刘琳瑜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双方并无积怨,于是适用小额程序审理,并确定了“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办案思路。

    庭前调解阶段,刘琳瑜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彼时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均坚持自身观点,不肯让步,调解工作未能取得突破。

    庭审过程中,刘琳瑜再次组织当庭调解,可双方依旧在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核心问题上分歧巨大,各执己见、僵持不下,第二次调解依旧未能突破。

    庭审结束后,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案件事实已查清,具备作出判决的条件。刘琳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草拟好了判决书,对双方过错责任作出了清晰明确的划分。

    看着草拟完毕的判决书,刘琳瑜却迟迟没有定稿。她心中始终牵挂着双方当事人的处境。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结案,但后续可能还会产生衍生程序,无法达成良好的效果,还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的负担。

    “办案不能只求速度,更要考虑实效,哪怕多费点时间,也要尽力化解。”想到这儿,刘琳瑜决定再调一次。

    此次调解过程中,刘琳瑜采用“面对面沟通、背对背疏导”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刘琳瑜分别安抚双方情绪,针对双方的顾虑与诉求逐一回应,就后续可能涉及的流程周期、维权成本等进行逐项列明。另一方面,刘琳瑜也耐心释法,详细拆解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各自的过错程度、责任划分问题,对原告不合理的赔偿请求进行释明,引导其理性主张权益;面对被告,则从节省时间、精力成本上,引导被告以积极的心态处理问题,妥善化解纠纷。

    真诚的沟通、细致的引导,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二人放下执念与抵触情绪,换位思考,坦诚沟通,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僵持许久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的化解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书上的结案,而是要把案结事了、化解心结落到实处。”刘琳瑜说道。“下一步,东关法庭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目标,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暖,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全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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