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想过要告孩子们,都是一家人……”在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家事审判庭,一位老太太握着承办法官张啸宇的手,语气恳切。这起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赡养纠纷,最终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既守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亲情和睦。
【依法护老】
近日,五里桥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为年近八旬的老太太,起诉她的几名子女,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受理案件后,家事法官张啸宇第一时间启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对老太太进行诉讼能力评估,并严格开展代理资格审查,重点核实起诉是否为老人真实意愿。考虑到老年人诉讼能力较弱、表达能力受限,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字逐句向老人释明起诉、撤诉、赡养义务等法律规定,以及诉讼行为对其权益产生的重大影响。
【暖心释法】
交谈中,老人的一句话道出了真相:“我不想告女儿,也不想告任何孩子,他们都很孝顺。”原来,本案并非老人真实意愿,而是儿子与大女儿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才以母亲名义提起诉讼。老人既不愿跟子女对簿公堂,更担心家庭关系彻底破裂。为确保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得到完整记录、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官对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做好文字记录,让老人的每一句陈述都有据可查。
“您别担心,法院只认您自己的想法,不会让别人替您做主。”法官用拉家常的方式,反复确认老人意愿,耐心解答其疑问,打消老人的顾虑。在充分了解案件全貌后,老人明确表示:“我要撤诉,不想孩子们因为我闹别扭。”
【耐心调和】
尊重老人意愿,更要解决根源矛盾,法官并未简单裁定撤诉,而是立足家事审判“修复关系、化解矛盾”的核心目标,主动组织几名子女开展调解。调解中,法官情理法融合,既指出子女间矛盾的症结,又强调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几名子女均认识到自身问题,纷纷表示愿意好好赡养母亲,不再因琐事争执。为确保老人的晚年有保障,子女之间的矛盾也能顺势化解,避免后续因老人赡养问题推诿扯皮,在法官的建议和指导下,明确老人的一名女儿作为赡养事宜的“联络员”和“监督员”,该女儿负责日常对接各位兄弟姐妹,及时反馈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协调解决赡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小问题;同时监督每一位子女严格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确保赡养费按时足额支付、探望义务落到实处。随后,在法庭的指导下,几名子女与老人一同前往司法所,自愿达成赡养协议,明确了赡养方式、费用承担、探望时间等具体内容,为老人的晚年生活筑牢保障。
协议签订后,老人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谢谢张法官,不仅没让我们家散了,还帮我们把事情说开了,以后我们一家人会好好过日子。”子女们也纷纷表示,今后会以和为贵,用心陪伴母亲安度晚年。
近年来,西峡法院聚焦老年群体诉讼需求,出台《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工作意见》,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优化涉老诉讼服务,全方位保障老年人诉讼自主权,积极构建“法庭+N”多元解纷格局,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实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