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通讯员 王晶雅
“我从来没想过要告孩子们,都是一家人……”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法庭日前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法官耐心核实年近八旬老人的真实意愿,联动多方开展调解,最终促成一家人化解隔阂重归于好。
该案件的原告为年近八旬的老太太,因赡养问题起诉几名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启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考虑到老人诉讼能力较弱、表达能力受限,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字逐句向老人解释起诉、撤诉、赡养义务等法律规定,以及诉讼行为对其权益产生的影响。
交谈中,老人道出了真相:“我不想告女儿,也不想告任何孩子,他们都很孝顺。”原来,诉讼并非老人真实意愿,而是儿子与大女儿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以母亲名义所提起的。
“您别担心,法院只认您自己的想法,不会让别人替您做主。”法官用拉家常的方式反复确认老人意愿,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每句陈述有据可查。老人向法官明确表示:“我要撤诉,不想孩子们因为我闹别扭。”
尊重老人意愿,更要解决根源矛盾。法官主动组织几名子女开展调解,情理法融合,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耐心疏导,几名子女均认识到自身问题,纷纷表示愿意好好赡养母亲,不再因琐事争执。
为避免后续问题,确保老人晚年有保障,法官建议由一名女儿担任赡养“联络员”和“监督员”,负责日常对接、反馈老人状况、监督各子女履行义务。随后,一家人前往司法所自愿签订赡养协议,明确了赡养方式、费用承担、探望时间等内容。
“谢谢法官,不仅没让我们家散了,还帮我们把事情说开了。”协议签订后,老人和她的儿女们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这桩险些对簿公堂的赡养纠纷最终圆满化解。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