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李冬冬 王晶雅
初夏时节,漫步西峡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层层绿意沿着山势绵延起伏,处处生机盎然。管护员老王高兴地说:“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因滥伐林木而裸露的荒坡。如今这好风景,是法治护出来的!”
只此青绿书锦绣的背后,既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生态治理的持续发力,更离不开西峡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惩修并举、以案促治的久久为功。
筑牢绿色屏障
2021年5月5日清晨,范某、余某在丹水镇英湾村河道用地笼捕鱼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二人共捕获鱼类7斤、小龙虾58斤。
该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依法宣判:两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不仅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还责令其参与生态修复,并在当地巡回审判,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这并非个案。201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4件,涵盖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等10余类罪名,呈现量大、面广、多发易发的特点,且多因群众不知法、不懂法所致。
针对此类“无知犯罪”,该院坚持“惩戒有力度、修复有温度、治理有深度”,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判决,并创新修复方式,让破坏者“不能补绿就护绿、不能赔偿则尽责”。
为让生态修复规范化、长效化、可量化,法院主动联动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生态修复专业智库,邀请各方专家全程参与,护航生态修复精准落地。先后在老界岭林区、鹳河湿地公园、山区重点林地布局建成3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统一苗木标准、管护规范、验收流程。自基地建成以来,累计责令毁林当事人补植各类苗木2000余株,参与河道生态治理、湿地植被养护10余次,受损林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凝聚治理合力
“没想到法院跑到家门口开庭,还把我的事彻底解决了!”这起让当事人郭某连连点赞的案件,正是西峡县人民法院作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后,审理的首起跨区域环境资源行政纠纷案。
2022年11月,内乡县自然资源局一纸“非法采挖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让郭某犯了难:不觉得自己违法,处罚依据是啥?多次沟通无果后,他一纸诉状将该局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
据省高院的集中管辖规定,西峡县人民法院承担着西峡、内乡、南召、社旗、唐河、新野6县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职责。
承办法官接案后,多次走访摸清实情,并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经过法官情理法交融的劝说,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执法问题,法院制发靶向性司法建议,直指执法程序、尺度把握等关键环节。内乡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为凝聚生态治理合力,法院牵头搭建“法院+检察+公安+林业+水利+文旅+农业农村+乡镇村组”八位一体联动共治平台,健全五项机制,有效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堵点。选聘各界代表担任生态修复监督员与法治宣传员,全程监督当事人生态修复履行情况,进村入户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听得懂、记得牢、守得住。
与此同时,在太平镇、双龙镇、米坪镇等重点乡镇、景区沿线设立5个环资巡回审判点,就地立案、调解、开庭、普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去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开展联合生态巡查12次,制发司法建议3份,开展生态普法宣讲40余场,成功化解各类纠纷百余起。
实现“绿富”双赢
香菇、猕猴桃、山茱萸是西峡县三大特色产业,但在发展过程中,山茱萸采摘权归属、香菇猕猴桃购销违约、土地流转权益纠纷等矛盾时有发生。若处置不当,不仅影响群众收益,更制约特色产业长远发展。
为此,该院立足地域产业特色,在山茱萸主产区米坪镇设立“山茱萸法庭”,精心打造“理气和中”审判品牌,聚焦全链条司法需求,开辟涉农纠纷快速审理绿色通道,以专业化司法服务为富民产业保驾护航。
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司法护航与民生保障同向而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精准服务绿色发展。依托龙潭沟、老界岭等优质文旅资源,妥善化解生态开发、资源管护、旅游经营等矛盾,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造福群众的金山银山。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普及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保护没有终点,法治护航永无止境。”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贺明坚定地表示,该院将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契机,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业,创新机制、协同发力,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态保护每个角落,让绿水青山永远滋养万家灯火。
法护山水、绿韵生金,一幅“山青、水绿、业兴、民富”的生态惠民幸福画卷正在西峡县徐徐展开。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