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大力推行“三全”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方位调解),今年以来已调撤民事案件1341件,调撤率为84%,实现历史新高。
推行全程调解。加强立案环节的调解,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引导当事人先行和解;对立案后的各类案件,先依法进行调解、协调,尽最大努力调解、协调成功。进入审理环节后,注意捕捉一切有利于调解、协调的机会和可能,随时随地进行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大力推行执行和解,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彻底解决纠纷。
推行全员调解。树立全员调解意识,坚持梯次调解工作制度,不放过任何可能调解的机会。在充分挖掘法院自身潜力的基础上,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构建多元调解衔接配合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做好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无缝对接”。在法院内部建立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接访人员及立案人员等联动调解格局,实行民庭与基层法庭、基层法庭之间相互配合、互帮互调、按地域设置的预调机制,把法庭化为五个片,民庭全体同志分包各片,指导、帮助调解法庭办理的案件;本庭调解不成,所在片的其他法庭帮助调解,民庭分包的同志参与调解。
推行全方位调解。建立党政部门、乡村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所在单位、与案件有关的上级部门、当事人亲朋等联动调解格局,健全调解网络,努力建设多元化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探索轻微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新机制,形成“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人民法院主导”的调解工作“邓州模式”。如南阳中院移送该院的一起房产租赁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原告的父亲多次到北京信访,经院长李亚钦亲自主持调解,邀请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中玲参与调解,最终成为调解成功,成为全方位调解的一个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