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法官深入千亩茶园开展普法宣传 资料图片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晶雅 李冬冬 文/图
伏牛叠翠,林海苍苍,药园铺锦、民宿映山,生态秘境与富民产业在西峡大地和谐共生。这幅壮美画卷,离不开司法力量的坚实守护。
近年来,西峡县人民法院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大局,通过推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打造巡回审判阵地、健全联动共治机制、创新生态修复举措,累计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94件,建成多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高效化解各类生态及涉旅涉农纠纷,以刚性司法惩戒守住生态底线,以柔性司法服务护航绿色产业,成功实现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产业振兴双向赋能、互利共赢,为美丽西峡生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惩戒追责+生态修复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深秋时节,西峡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侧柏苍劲、冬青翠绿,层层绿意沿山势绵延。很难想象,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因滥伐林木导致裸露的荒坡,每逢降雨便水土流失。这份生态蝶变,正是西峡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三审合一”、惩修并举的生动缩影。
2022年,陕西省某兰花植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周某和邢某夫妇,在西峡县阳城镇山林5次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蕙兰100余丛,通过抖音直播售往全国,获利4000余元。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深入案发地固定证据,依法判处二人刑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判令其参与生态护林公益劳务、签订管护承诺书,以劳代偿、以案悔过。判决同步开展以案释法,让“山上的兰草不是野花,采挖即犯罪”的观念深入人心。
同样具有警示意义的还有丹水镇非法捕捞案。2021年5月,范某、余某使用15个地笼在西峡县丹水镇河道非法捕捞,被当场查获鱼类7斤、小龙虾58斤。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二人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参与河道保洁、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该案通过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自2019年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共审结环资类案件194件,涵盖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十余类罪名。针对案件多因群众不知法引发的特点,法院坚持“惩戒有力度、修复有温度”——对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对知法犯法者从严惩处;创新推行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破坏者“不能补绿就护绿、不能赔偿就尽责”。
为使生态修复规范化、长效化,西峡县人民法院联动林业、水利等部门建立生态修复专业智库,在老界岭林区、鹳河湿地公园等地建成3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截至目前,累计责令毁林当事人补植苗木2000余株,开展河道治理、湿地养护十余次。基地管护员老王感慨:“以前下雨,泥沙都被冲进河里,现在树木锁住了水土,连松鼠、山雀都回来了!”
巡回审判+协同共治 绘就多元治理画卷
走进太平镇东坪村民宿集聚区,白墙黛瓦的农家小院掩映在青山间,乡村旅游市场一派繁荣。但随着民宿产业扩大,预订纠纷、邻里矛盾等涉旅纠纷增多,折射出西峡山多地广、居住分散带来的治理挑战——传统“坐堂办案”已难以满足需求。
为此,西峡县人民法院打破时空限制,在重点乡镇、景区设立5个环资巡回审判点,把法庭搬到山林田间、民宿集群。一张折叠桌、几条长凳就是一个法庭,实现就地立案、调解、开庭、普法,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没想到法院特意跑到家门口开庭,还把我的事儿彻底解决了!”拿到裁判结果时,当事人郭某紧握着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激动与释然。这起让当事人连连点赞的案件,正是西峡县人民法院作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审理的首起跨区域环资行政纠纷案。这场田埂上的巡回审判,既守住了生态底线,更化解了群众心结。
根据省高院规定,西峡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西峡、内乡、南召、社旗、唐河、新野6县一审环资案件。在一起环资行政案件中,为查清事实,法官赶赴实地勘查,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庭审中,法官耐心疏导情绪、释法说理,休庭后主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化解争议。法院还针对执法漏洞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当地完善矿产资源监管机制。
西峡县人民法院牵头搭建“法院+检察+公安+林业+水利+文旅+农业农村+乡镇村组”八位一体联动平台,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等五项机制。同时,选聘林业技术人员、乡贤代表等担任生态修复监督员与法治宣传员。去年以来,开展联合巡查12次、普法宣讲40余场,化解各类纠纷百余起,凝聚起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司法护航+产业赋能 绘就生态富民画卷
丰收时节,西峡县20万亩山茱萸林红果累累,药农们穿梭林间采摘,脸上洋溢着丰收喜悦。作为“中国山茱萸之乡”,西峡山茱萸年产值超10亿元,是乡村振兴支柱产业。但产业发展中,采摘权纠纷、合同违约等问题时有发生。
为此,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山茱萸主产区米坪镇设立“山茱萸法庭”,打造“理气和中”审判品牌,开辟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调解、审理,用专业化司法服务护航全产业链发展。
在护航产业的同时,该法院紧盯“企业污染、群众受害、公益受损”问题。在某家庭农场诉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涉事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导致农场鱼塘大量死鱼,损失数十万元。法院联动公安、环保部门固定证据,依托“刑民行一体化审理机制”,依法追究公司及责任人刑事责任,支持行政处罚,判令全额赔偿损失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如今,受污染水域已恢复清澈,家庭农场重新投产。
该法院还妥善处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案件,探索“政府主导、司法保障、保险兜底”救助模式,让群众守护生态不吃“闷亏”。依托优质文旅资源,妥善化解生态旅游纠纷,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守护伏牛山水、护航生态发展,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贺明表示,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耕环资审判主业,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以司法之力守护林海常青、鹳河安澜、古木长存、化石永续、兰草芬芳,用心护航生态保护、产业振兴、民生改善深度融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峡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