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立足于维护青少年特别是青少年罪犯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南阳中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认可与好评,为平安邓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2007年,该院少年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2008年,该院少年法庭庭长王琪琳被评为南阳市优秀法官,并荣获“河南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9年,被共青团南阳市委、南阳市综治办、南阳市人事局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0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综治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河南省少年法庭先进集体。
对未成年人犯罪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审理的每一起少年犯案件,始终坚持庭前帮教、庭审中帮教、庭审后帮教及延伸帮教,四位一体,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等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少年犯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在刑事法律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尽可能的对少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给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对少年犯多使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以防止未成年罪犯在监禁中“交叉感染”,防止少年犯从“单面手”变成“多面手”。
庭前帮教。就是庭审前通过调查被告人及其家庭、学校、邻居,对其生活、学习等状况进行了解,探析其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
庭审中帮教。就是在庭审中,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社会调查员从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理情理多方面的教育感化。在少年审判庭内设置审判园地,采取图文并用的方法,生动、形象、直观地教育、感化少年犯,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犯罪对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危害。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中年女教师为人民陪审员,对少年犯进行健康心理引导。
庭审后帮教。就是在庭审后发判决书前,组织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学校教师及村组负责人建立一个帮教小组,主要是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后的生活、学习及思想状况制定帮教计划。3年以来,审结案件181件,共制定帮教计划297份,有力地促进了对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延伸帮教。就是宣判后,平时,注意与管教部门沟通,掌握其生活、学习、工作等第一手材料;春节、中秋节等节日组织对少年犯进行慰问,感化帮扶。2009年八月十五,该院购买月饼、苹果等150余斤,邀请市人大、政法委领导共同到看守所给全体在押的44名少年犯过特殊的中秋节,给少年犯带去关怀和温暖。此事被多家媒体、网络转载,称赞这一做法“节日不忘少年犯”,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2009年10月29日,组织城区百名学生到看守所,与在押少年犯交流、联欢、谈心,既对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又促进了少年犯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