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赊购酒水 拖欠货款拒不支付 法院冻结夫妻共有财产,促使被执行人还钱

发布时间:2026-06-30 08:30:4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朱小旭 余飒曼)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配偶名下共有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张某支付了拖欠数年的货款。

    自2022年起,张某多次在某副食店赊购酒水,累计拖欠货款4.3万元。副食店老板多次催讨未果,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向副食店老板支付货款4.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张某配偶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该银行账户资金与张某具有密切往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院依法对该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及时通知张某及其配偶。张某配偶对此提出异议,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告知:该银行账户存款系张某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冻结的是张某享有的份额,并非追加张某配偶为被执行人;张某配偶如果认为该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可依法提供证据,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主张权利。张某配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主动撤回异议,并督促张某履行了全部案款。③1

文章出处:2026年6月30日《南都晨报》C7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