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工程款项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26-06-30 08:45:45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王宪 薛怡)日前,高新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标的90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90万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辖区某房地产企业因工程款产生争议,法院一审、二审后刘某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然而,被执行人名下部分房产已对外出售,相关购房群众提出执行异议,执行程序只能暂停。

    面对这一僵局,法官继续深挖财产线索,顺利完成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工作。房产处置程序恢复后,被执行人主动提供自有房产以供处置。然而该房产连续两次网络拍卖均无人竞价流拍。考虑车辆流通性强、变现更快,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向刘某释明房产处置难点,刘某同意推进扣押车辆处置流程。

    办案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分别约谈双方,全面梳理各方现实难处,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自愿减免部分款项,被执行人当场交付90万元执行款,并足额承担本案执行费用。款项交付完毕后,刘某当场递交结案申请。②4

文章出处:2026年6月30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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