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民陪审团陪审 开庭前原被告主动和好

  发布时间:2010-08-30 08:56:43


一起医疗纠纷,孩子死亡,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案件调解无果;但当听说开庭时人民陪审团将参加庭审后,不到半日,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原告申请撤诉。这起发生在河南省唐河县法院城区法庭的新鲜事,令人感叹:光靠法院解决不了的纠纷,有了社会力量的参与,效果大不同。

2010618,唐河县古城乡农民周东的儿子周起因发烧到蔡云所开办的诊所就诊。医生蔡云给周起治疗后,周起连续出现呕吐现象。19日上午,周起又在该诊所打针输液,但病情仍未见好转。20日上午,周起再次来到该诊所就诊,蔡云先让周东带孩子去古城乡井楼卫生院做了血相检查,然后又给周起进行输液,但在输液的过程中周起仍高烧不退。20日下午,周东带孩子到县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周起死亡。周起的死给周东夫妻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们想不通,怎么一个发烧就要了孩子的命?周东夫妇认为蔡云在给孩子治疗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延误了治疗时间,因而造成孩子最终死亡,遂要求蔡云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3540元。蔡云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死亡不存在任何过错,是周东自己延误了治疗时机,因而拒绝赔偿。周东夫妇无奈,于2010713一纸诉状将蔡云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曾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无果。法庭遂定于2010827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合议庭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826日,即该案开庭的前一天,合议庭通知原被告双方要及时参加庭审并将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的情况予以告知。得知人民陪审团要参加庭审的情况后,原被告双方心里都打起了退堂鼓,被告蔡云心里更是犯嘀咕:人家的孩子是在咱家的诊所治疗而亡的,自己真的没有过错?这事再拿到法庭上,除了法官,还有人民陪审团,陪审团会怎么看?原告这时也认识到,20日上午蔡云就建议带孩子去县医院看病,而自己20日下午才去的县医院,自己也存在过错,这事不能全怨医生。原被告双方此时都冷静了下来。26日下午,蔡云主动找到周东,双方平静的坐在了一起进行协商。当天下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到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城区法庭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符合法律规定,遂准予撤诉。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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