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法官化解20年邻里纠纷 打通了邻里“心墙”

发布时间:2026-07-09 09:20:2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李法官,多亏了你,这堵墙堵了二十多年,今天终于能透口气了!”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随着调解协议签字落印,赵某与王某两家人紧锁多年的眉头终于舒展。

    赵某与王某父母系前后院邻居。王某在父母去世后将老宅进行重建。重建后的老宅占用了赵某房屋周围的风道,并紧贴赵某房屋墙体又修建了三道院墙,将赵某房屋的后墙及东墙完全封入自家院内,严重阻碍了赵某房屋的排水与通风,加之散水坡遭损毁,赵某屋内常年渗水潮湿,墙体霉变。赵某欲修缮散水坡,却因受损散水坡位于王某院内,二人多次协商修缮未果,无奈之下,赵某将王某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满带领法官助理王鹏深入现场,通过逐段丈量、详细记录风道宽度、院墙走向和散水坡破损情况,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原来,二人多年前还夹杂着一桩土地权属心结。王某坦言,赵某当年建房侵占了自家土地,“不归还土地,我就不让他修散水坡。”赵某则执意要求拆除全部院墙,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找准症结后,李满首先告诉王某,房屋风道与散水坡是赵某房屋的必要附属部分,赵某依法享有通风、排水和修缮的权利,同时引导王某厘清争议边界:若坚持认为赵某建房占用了自家土地,可通过协商或另案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绝不能以此为借口阻挠修缮,更不能以错对错、负气相争。另一方面,李满劝导赵某立足实际需求、互谅互让,优先解决排水安全问题,以恢复生活安宁为重,切莫被多年积怨所裹挟。

    最终,在李满的主持下,王某、赵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自费修缮屋后散水坡;王某将紧贴赵某后墙的院墙拆除0.5米,并承诺积极配合施工。⑥3

文章出处:2026年7月9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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