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丁冠硕)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安皋法庭联合司法所、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某与陈某甲、陈某乙系同村村民。任某有一块面积为0.5亩的土地,陈某甲、陈某乙长期在该土地上种植树木、竹子,并倾倒砖渣垃圾。任某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多次与陈某甲、陈某乙协商未果,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
卧龙区人民法院安皋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组建联合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兵分三路”,法院干警现场勘查争议地块,从法律层面客观剖析案件证据,明确司法裁判预期;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厘清权利与义务边界;村委会干部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调解,陈某甲、陈某乙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支付600元补偿款,并承诺在限期内铲除种植的树木、竹子,清运砖渣垃圾。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