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 5日攻坚兑现百万债权

发布时间:2026-07-14 10:20:31


   本报讯 “感谢邓州市法院,感谢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这笔案款及时到位,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帮助很大!”7月10日,一起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全部到位,历时仅5天。

    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与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邓州市法院,经判决,商贸公司需支付粮油公司借款及相关费用1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商贸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粮油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江一杨经核查确认,诉讼阶段保全的被执行人企业资金尚不足以清偿该案全部债权,且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据此申请强制执行。7月6日,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对企业的其他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若直接强制扣划账户资金,可能影响企业正常资金流转,该院执行局在对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后,决定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执行干警随即与商贸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因经营困难导致案款未能及时支付,法院冻结账户后公司已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表达了配合履行的意愿。

    在法院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将诉讼阶段已冻结资金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汇入法院账户。法院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将两部分资金合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随着案款全额发放完毕,该案百万债权已全部执行到位。在此基础上,法院及时依法屏蔽案件信息、解除账户冻结,切实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郭琨 余飒曼 朱小旭)

文章出处: 2026年07月14日《 河南法治报 》 第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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