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巧用“执转破”促全额履行

发布时间:2026-07-14 10:26:27


    本报讯 7月9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限期支付李某劳务报酬5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开展全面查控。经查,该公司仅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 170 元,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企业已明显资不抵债,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考虑到该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执行干警并未简单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而是严格对照法定条件进行审核,认定该案符合“执转破”适用情形。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充分释明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对被执行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破产受理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将面临的经营资格终止、清算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法律后果,同时表示主动履行债务、化解纠纷才是最优解。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反复沟通下,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代价,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全额履行义务,并会迅速筹措资金,一次性将全部执行款项汇入法院指定执行账户。

    款项足额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完成执行款发放流程,将劳务报酬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随后,申请执行人便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撤回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刘震 张洋)

文章出处: 2026年07月14日《 河南法治报 》 第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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