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男孩扮女孩 诈骗他人一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6-07-22 08:34:1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孟凡蓓)初中辍学的男孩假扮女孩,与他人网络交友,诈骗他人钱财。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判处两名未成年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某与丁某均已满16周岁,初中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王某假扮女性在某网络游戏大厅发送交友信息,被害人看到后,与王某互相添加QQ好友和微信好友。此后,王某以生病治疗、父亲去世、偿还借款等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总计12594.8元。丁某明知王某在实施诈骗,仍帮助王某向被害人发送暧昧聊天信息。被害人意识到被骗后,报警求助,使王某与丁某落入法网。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限二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赔被害人12594.8元。

    承办法官介绍,未成年人是社会保护的优先方,但“未成年”绝对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相关法律明确,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与丁某犯罪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初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从轻判处。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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