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千案观摩”活动取得实效,唐河县法院将正在开展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与“千案观摩”活动有机结合,借助代表、委员的观摩、监督,确保案件质效。截止目前,该院已组织代表、委员旁听观摩案件5件。
一是明确观摩案件数量,选择好观摩案件。要求全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4个办案业务部门,在“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期间,挑选有一定代表性、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案件,通过公开审理、公开执行,至少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或现场监督执行2起案件,扩大并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二是充分发挥“联络之家”作用,做好观摩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将纳入庭审观摩案件的排期开庭表提前三天呈送县人大、政协代表、委员联络科。同时,通过“联络热线”,向代表、委员电话通报备选观摩案件的案由、简要案情等内容,让代表委员自行选择需要旁听的案件。根据代表、委员作出的旁听选择,将相应观摩案件的基本案情制作成书面材料,在开庭前1日送交代表政协委员并发出旁听邀请函。
三是规范评判标准,提高观摩效果。为避免出现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外行看内行”的弊端,该院将法官在庭审中的着装、开庭接待、司法用语等礼仪方面的要求,以及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内容,用简练通俗的语言细化成22项评分标准,由代表、委员对庭审情况进行评判打分,提高旁听观摩质量。
四是庭后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庭审观摩之后,及时组织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对代表、委员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反馈给相应的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对意见建议进行落实、整改、完善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