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8月27日电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今天到南阳监狱三个监区巡回办案,对3起职务犯罪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近百名服刑罪犯旁听庭审。
本次巡回开庭,分别在三个监区审理了3起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董某减刑一案,成为南阳首批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法庭上,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南阳监狱首先宣读了减刑意见书,罪犯董某对自己的服刑表现进行自行陈述,并接受合议庭和检察机关的询问,南阳监狱出示了罪犯董某服刑改造表现的相关证据,由罪犯董某和检察机关进行质证,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合议庭、检察机关的询问,罪犯进行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据了解,以前人民法院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审理基本上以书面审核为主。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明确要求一律开庭审理。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分子,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以及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原则上也要开庭审理。这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这一规定,首次到执行机关(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曹萌 李晓峰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