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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朱小旭 穆志洋)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孟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网购买卖合同纠纷,在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降低异地经营者的诉讼成本。 2025年11月,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间订购儿童羽绒服、棉服共计263件,合计支付货款4700余元。收货拆包后,买家发现包裹内全部为短袖、薄款长裤等夏季服饰,货品和直播间展示、约定品类完全不符。买家多次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全额返还购货款。 庭审过程中,浙江湖州的商家提出多项抗辩理由,称交易前已通过视频看货,买家对货品情况知情且无异议;收货包裹与商家发货包裹体积有差异,签收行为存疑等。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分歧较大。 承办法官逐一核对交易截图、订单信息、当事人陈述等在案证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在安抚好原告情绪的同时,法官多次通过线上渠道联系异地被告开展释法工作,明确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商家应当依照约定交付对应商品,“货不对板”构成根本违约,“尾货不退不换”的格式条款不能免除商家的基本交付义务。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和线上面对面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商家一次性退还货款4000元,原告买家在约定期限内向商家退回全部货物,该起跨省网购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消费者网购优先选择正规平台,留存订单、付款、聊天和开箱验货视频,尽量避免私下转账;网络经营者需依法履约,严格按约定交付商品,以“尾货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排除自身主要义务的,该条款不具有约束力,不能免除应负的违约责任。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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