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蕾 通讯员 李涛 王莉)8月23日,家住洛阳市的郭利军,坐了4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送锦旗,他要感谢执行法警在短短20天时间里将他这起拖欠借款8年的借款纠纷案圆满执结。
郭利军说,2002年,南阳的董某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向他借款37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四个月。可是到期后郭某多次索要,而董某一直未还。郭利军70岁高龄的父亲拖着病体往返于南阳20多次索要欠款依然未果,无奈之下,郭利军于2010年4月诉至卧龙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董某支付郭利军借款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董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已无和解的可能,且郭利军家住洛阳市,来回奔波实在不易,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妥善制定执行方案。多次给董某做工作,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多考虑郭家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告之拒不履行判决应负的法律后果。最终,董某于8月22日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