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定作合同起风波 法庭调解护企安商

  发布时间:2026-08-14 09:29:34


    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人民法庭内,一场跨越豫冀两地的定作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唐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与南阳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不仅避免了双方损失扩大,更生动诠释了博望法庭“广博瞻望•法融梨乡”特色品牌的实践内涵。

    该案中,食品公司与工艺品公司签订《包装制作合同》,约定制作3000个包装箱,食品公司依约支付5万余元定金。后因食品公司工作人员赵某提出变更礼盒工艺,工艺品公司明确告知需增加二次印刷费、顺延交货期,食品公司表示同意,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然而,工艺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交货时,食品公司却以逾期为由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拒付剩余货款。工艺品公司遂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尾款。此时,食品公司因错过春节销售旺季,面临推广成本损失及下游违约风险;工艺品公司已完成生产的定制包装箱无法二次售卖,双方均陷入困境。

    “这类涉企纠纷,若一判了之,可能两败俱伤。”博望法庭承办法官贾建锋深知,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调解伊始,法官便以“张骞守信”之诚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回溯契约精神:“食品公司同意工艺变更,是对合同的尊重;工艺品公司按新要求完成生产,也是履约的体现,双方都有诚信基础,何必因一时争执损了长远利益?”

    随后,法官承“火烧博望”之谋,抽丝剥茧梳理争议焦点:工艺变更后交货期顺延是否合理?食品公司拒收货物是否构成违约?通过逐项核对微信沟通记录、打样确认单等证据,法官让双方明晰各自权责——工艺品公司虽因工艺调整延迟交货,但已尽告知义务;食品公司临时拒收,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孔融让梨”之让的智慧,更在调解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法官向食品公司释明:“定制包装箱专用性强,强行退货只会增加双方损失;若接收货物,可尽快投入后续生产,减少经营影响。”同时劝导工艺品公司:“食品公司确因延迟交货遭受损失,若能适当调整尾款金额,既能回笼资金,也能维系合作可能。”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让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

    经过数轮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艺品公司按变更后的工艺交付包装箱,食品公司支付部分剩余货款。

    这起纠纷的化解,正是博望法庭“广博瞻望•法融梨乡”品牌建设的生动缩影。作为张骞封侯地、三国文化之乡,博望法庭深挖本土文化资源,将“火烧博望”的谋略智慧转化为“谋定施策、善治息争”的调解方法,把“张骞守信”的精神品格融入“以信立公、明判析理”的裁判理念,让“孔融让梨”的谦和美德成为“柔法润心、以和促解”的治理密码。如今,在梨乡大地上,博望法庭正以法治力量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用文明新风滋养基层治理根基,让“枫桥经验”在古博望焕发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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