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天一)“一把火不仅将自己家给烧了,还波及周围邻居,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教训太深刻了!”8月12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五里桥镇封店村部,公开审理一起放火罪案件,现场旁听村民纷纷发出感慨。
某日凌晨,家住某小区一楼的刘某在家饮酒后,因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在酒精作用下,情绪逐渐失控的刘某为宣泄怒气,一时冲动将家中3间卧室的床单点燃,并将其中一间卧室反锁,任由火势蔓延。刘某家人见状心急如焚,一边奋力扑救明火,一边拨打报警电话。
大火持续蔓延,不仅烧毁了刘某家中财物,更波及周边邻居家中,导致楼上住户的空调、排水管道严重损毁,多名住户家中被浓烟包裹,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到刘某家中,成功将火势控制,并将刘某强制带离,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刘某到案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刘某对自己酒后冲动纵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对自身鲁莽行为追悔不已。合议庭结合本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刘某的认罪悔罪表现,法官依法判决刘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听到法官宣读的判决结果,刘某满脸懊悔,在场旁听的群众也真切体会到了法律不容触碰,深刻认识到冲动行事的沉重代价。
“大家不要认为焚烧自家的东西就无需担责,一旦火势失控,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就构成刑事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大家遇到矛盾纠纷理性沟通、冷静处理,切勿冲动行事。同时,要提高居家消防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守护好自己和邻里的生命财产安全。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