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拖欠赔偿款,想方设法躲避执行 面临拘留 赶紧还钱

发布时间:2026-08-18 09:06:2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剩余赔偿款3.7万元。

    海某在李某承包的工地从事门窗制作安装工作。2025年2月的一天,海某在安装窗户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双方因赔偿一事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海某将李某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海某各项损失共计6.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先后10余次通过电话、短信、面谈等方式与李某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李某主动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和解协议生效后,李某再次未按期履行剩余付款义务。执行干警根据线索连续两日摸排蹲守,最终找到李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李某一看要被拘留,当场筹钱将剩余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⑥3

文章出处:2026年8月1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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