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文身店惹上官司

发布时间:2026-08-31 08:58:0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朱小旭 马俊杰)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共同化解一起因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引发的纠纷。

    2025年12月29日,17岁的小美(化名)联系文身店经营者阿涛(化名),在胳膊上绘制了满臂图案。阿涛收取700元费用后,未对小美的身份信息加以核实,即给小美进行了文身。新鲜感过后,小美深感后悔,父母发现后也强烈反对。即将成年的小美担忧满臂文身对未来求学、就业造成潜在影响,遂决定清洗。然而,清洗文身不仅费用高昂,且需多次激光治疗,过程痛苦。小美父母认为,阿涛未审核女儿身份信息、未尽询问监护人意见等义务,应承担责任。小美及其父母遂以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文身店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清洗费、精神抚慰金等。

    古城法庭受理案件后,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释法析理,引导双方认识自身过错。法官向阿涛明确指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经营者负有核实年龄的法定义务,其未核实即为未成年人文身,于法不符。同时,法官也向小美及其家长释明,小美文身时已年满十七周岁,应具备一定风险判断能力,家长亦负有关注引导之责。经释法析理,阿涛承认过错并致歉,小美一方亦有所反思,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小美当场撤诉。②3

文章出处:2026年8月31日《南都晨报》C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