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李春辉
“真没想到,才10天时间,200多万元的租金就全部执行到位!法院这波操作,既体现雷霆手段,又留住了企业的生机,给您点赞!”当我接到某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时,满是感慨。
此前,河南某纺织科技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合同期满后拖欠租金高达275万余元。虽然此前法院已经出具调解书,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并由青岛某机械科技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但该纺织科技公司按期支付54万余元后,剩余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租金221.4万余元。
当我接手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该纺织科技公司名下仅有一批设备,而担保人青岛某机械科技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充裕,足以覆盖全部案款。依照法定程序,我依法对该担保账户进行了足额冻结。
这一“冻”,立刻触动了担保人的神经。账户被冻结的第二天,担保人公司负责人张某便联系了我。
“法官,这钱还没划走吧?我们公司靠这个账户给100多名员工发工资,一旦被扣空,企业就得停摆啊!”电话那头,张某的声音透着焦虑。
“您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法律明确规定了您代为清偿的义务。如果您能积极敦促主债务人履行,我们愿意视情况协调处理……”我借机释法明理,既表明了执行的坚定立场,也留下了协商的空间。
经过释法答疑后,张某表示即刻让区域经理李某从青岛前往邓州,配合法官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王总,法院把我们账户都给冻了!咱们得讲诚信,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就把两家企业的信誉都搭进去。法院给了咱们筹款的时间,赶紧想办法吧!”李某抵达邓州后,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协商履行问题。
在法律威慑与担保人“情与理”的双重劝说下,被执行人终于正视问题。他们紧急梳理公司资产,多方筹措资金,在立案执行后的第10天,被执行人就将221.4万余元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
每一个涉企案件的背后,都牵动着无数企业和员工的生计。我们坚持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用智慧和温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文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