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认真开展未成犯罪案件审判的同时,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长效机制,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犯罪人员的转化。
一是分析犯罪根源。通过分析犯罪根源,查清犯罪事实。同时,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合议庭的作用、引导他们回顾成长经历,唤起道德良知,认识到所犯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促使其认罪服法。
二是耐心帮教。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帮其悔过自新。避免生硬讽刺语言重伤其心灵,让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三是慎重判决。对拟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案件,组织其所在的学校、社区、辖区派出所、司法局、关工委等部门召开量刑听证会。同时,引入人民陪审团参审,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缓则缓,宽严相济,量刑适当。
四是跟踪回访。对已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建立帮教制度,定期跟踪回访帮教,形成动态监控,给予亲情关怀,促其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