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新野县人民法院 冻结到期债权 追回购房定金

发布时间:2026-10-12 11:01:3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朋)“没想到这笔欠款能够这么顺利拿到手,谢谢法官!”日前,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领到执行款,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7年5月,王某与新野县某公司签订协议,认购该公司开发的一套房屋,并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约定3年内交房。然而,约定期满后,案涉房屋始终未动工。王某无奈之下将某公司诉至新野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共计1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始终未履行返还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面核查发现,被执行公司涉案众多,且名下没有可供直接执行的足额财产。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深挖财产线索,查明被执行公司对第三方享有一笔到期债权,该笔债权属于可以依法执行的到期权益。

    执行法官果断将第三方的这笔债权依法冻结,并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经释法明理,第三方主动配合,按期将相应款项缴付至法院执行专户,法院执行局及时将案款发放至王某手中。⑥3

文章出处:2026年10月12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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