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一棵树“长”出烦恼 法官释法明理 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6-10-15 08:17:5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朱小旭 冀鹏翀)“这棵树砍了,咱两家的心结也解了。”张某甲感慨地说。张某乙也诚恳回应:“以后有啥事咱好好商量,别再闹到法庭了。”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湍河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持续近两年的邻里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前后邻居握手言和。

    张某甲与张某乙系前后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两家关系逐渐恶化。张某乙种在张某甲后墙外侧的大树越长越高,树身略向张某甲房屋倾斜,张某甲担心风雨天树枝折断砸坏房屋,多次要求砍伐,张某乙则认为种树在先、盖房在后,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不愿砍伐。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张某甲遂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湍河法庭。

    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勘验,并分别倾听各自诉求和委屈。随后,承办法官走访村干部,详细了解两家矛盾的来龙去脉。村干部反映,两家原本关系不错,矛盾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积累起来的,多次调解都没能解开双方的心结。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先释法明理,说明树木一旦造成损害,所有人须承担法律责任,让双方对自身权利义务有清醒认识。又从双方昔日的邻里情谊入手,唤起他们对和睦邻里关系的珍惜和向往。在释法与共情并重下,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表示愿意互谅互让,并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乙同意张某甲自行砍伐房屋后窗下沿高度以上的树木部分,张某乙予以配合。⑥3

文章出处:2026年10月15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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