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老了 有我们守护——南阳法院人民法庭持续优化涉老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6-10-19 09:23:45



  人间重晚晴,司法护桑榆。今年以来,南阳法院人民法庭以“一庭一策”为牵引,立足基层审判职能,结合各自地域特色,持续完善涉老诉讼服务举措,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公平正义守护桑榆晚景,让司法阳光照亮“银发岁月”。

  

    优化诉讼服务  实质化解涉老纠纷

    “我从来没想过要告孩子们,都是一家人……”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内,通过张啸宇法官的耐心开导,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太太说出了心里话。

    几个月前,这位老太太起诉她的几名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受理案件后,张啸宇第一时间启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对老太太进行诉讼能力评估,并严格开展代理资格审查,重点核实起诉是否为老人真实意愿。考虑到老年人诉讼能力较弱、表达能力受限,张啸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字逐句向老人释明起诉、撤诉、赡养义务等法律规定,以及诉讼行为对其权益产生的重大影响。为确保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得到完整记录、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官对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做好文字记录,让老人的每一句陈述都有据可查。

    “您别担心,法院只认您自己的想法,不会让别人替您做主。”张啸宇用拉家常的方式,与老人坦诚沟通,耐心聆听老人的诉说,详细解答老人的疑问。老人逐渐打消了顾虑,说出了实情。原来,起诉并非老人真实意愿,而是儿子与大女儿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才以母亲名义提起诉讼。经过慎重考虑,老人最终撤回了起诉。这起纠纷的化解是五里桥人民法庭运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针对辖区老年居民占比高的特点,五里桥人民法庭成立全省首个适老型诉讼服务指导中心,推出“三心适老”机制——全方位贴心完善机制、全流程顺心定制服务、全领域暖心预防纠纷,推行以年龄为基础的诉讼能力评估分级,在法庭内配备老花镜、放大镜、急救箱,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让老年人真正享受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切身感受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

  

    健全协同机制 织密维权保障网络

    近日,两位双鬓染雪、步履蹒跚的老人走进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本该含饴弄孙的年纪,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

    这两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子女间因赡养费用分摊、支付方式及照料时间分配等问题产生分歧,老人赡养问题不能妥善解决。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三名子女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金莉莎深入研判案情,认为赡养纠纷事关家庭伦理,简单裁判虽能明晰权利义务,却难以弥合亲情裂痕。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张村人民法庭依托“3231”工作机制,联动辖区综治中心、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合力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各方力量各展所长、协同发力。法官以法理为根基,向三名子女细致解读民法典中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则从情理入手,结合乡情民俗,讲述老人抚育子女半生的辛劳,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体谅老人晚年患病、无人依靠的艰难处境;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也从家庭和睦、伦理道德的角度耐心劝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家庭对立情绪逐步消融,三名子女纷纷认错,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各方在法官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就赡养费支付和后续照料事宜等作出明确约定。至此,纠纷圆满化解,一家人冰释前嫌。

    这起案件是张村人民法庭“3231”工作机制在涉老纠纷中的成功运用。这一机制是该法庭的“法宝”:搭起党委政府、庭所、支部“三平台”,建起党员和乡贤“两支队伍”,落实“三进”、驻庭调解、常态化培训“三件事”,整理出一套纠纷调解样本。

    “很多涉老案件不单单是法律问题,背后连着亲情、家事。我们多站在老人的角度想一想,把道理讲明白、把心结解开,不仅能帮老人维护好权益,也能尽量保住家庭亲情。让老人安安稳稳过日子,少些烦心事,就是我们办好涉老案件最大的意义。”金莉莎说。

    

    加强普法宣传 营造尊老爱老氛围

    “记住一句话,陌生来电不轻信,涉及钱财多思量,拿不准就找子女、找社区,也随时能找我们法院!”桐柏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干警们的贴心叮嘱,句句说到了老人们的心坎里,现场不时传来老人的赞同声与笑声。原来,该法庭正在桐柏县中心养老院开展“法治暖夕阳 温情护银龄”主题活动。

    干警们与老人们围坐在一起,拉着家常便聊起了法律事儿。“法官同志,我家子女多,赡养问题总扯不清,心里一直犯愁!”“现在骗子花样多,我们年纪大了分不清真假,可咋防啊?!”老人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出了藏在心里的顾虑。干警们结合真实案例,用家常话把法律知识讲得明明白白,逐一解开老人心中的疑惑。

    南阳法院人民法庭将常态化普法与重阳节、敬老月等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针对各类人群制定不同普法方案,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播放短视频、表演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尊老、孝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许多法庭还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乡村、学校开展巡回审判,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26年4月,社旗县人民法院赊店人民法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赡养纠纷在农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便将庭审现场设置在村党群服务中心,邀请当地村民、村组干部现场旁听。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承办法官吴志浩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依法进行当庭宣判,判令子女依法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法定义务,以公正裁判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

    审理结束后,吴志浩立足案件本身,结合乡村家事纠纷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话,向在场村民开展普法宣讲,引导大家自觉传承孝老爱亲、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树立法治观念,主动履行家庭责任。在互动问答环节,针对村民提出的赡养、继承、邻里矛盾等法律问题,吴志浩逐一耐心解答,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里。

    下一步,南阳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将把涉老审判工作有机融入“一庭一策”特色创建,锚定老年群体特殊司法需求,坚持法理融情理、办案兼解忧,以初心守晚晴,以公正护夕阳,不断织密银龄司法保护网,让老年人在诉讼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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