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对症下药” 高效执结两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6-10-26 14:43:4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天一)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冻结经营账户、上门释法明理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高效执结两起执行案件。

    经营账户被冻结

    一次性结清货款

    某童装商行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长期从事童装经营,多次向该商行采购货物。经双方结算,李某尚欠货款21773元未予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某童装商行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按月支付2000元,直至全部货款结清。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仅少量履行,剩余款项久拖不付,某童装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财产查控,依法在涉案标的范围内,对李某用于童装经营收付款、资金结算的银行账户采取限额冻结措施。账户资金使用受限后,李某经营回款、对外付款均受到一定影响。执行干警同步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在资金管控压力与法律惩戒警示下,李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次性将全部案款21773元缴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干警及时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并依法解除账户冻结,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干警释法明理

    涉案企业主动履行

    韩某与中山某科技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韩某网购热水器后发现质量问题,协商无果后将中山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中山某科技公司退还货款,但该公司未履行,韩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风险:若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可依法冻结企业账户、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符合条件的将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结合该公司线上经营特点,执行干警重点向其说明,失信公示会对网店平台评分、资质核验、消费者信任、商业合作等产生连锁负面影响,引导其理性评估拒不履行的信用成本。该公司认识到失信对线上经营的不利后果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当即履行退款义务。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完成发放,案件圆满办结。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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