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业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坚持因案施策、精准调解,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穿针引线,促成两家企业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空间,让一场“两难”纠纷实现“双赢”,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社旗某公司与南阳某公司原系合作伙伴,南阳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其实际控制人孙某、赵某以个人名义向社旗某公司借款80万元,用于公司采购地表石原料,并出具《借据》,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款项直接汇至南阳某公司账户。借款到期后,社旗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孙某、赵某及南阳某公司诉至社旗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樊喆仔细审阅卷宗,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发现该案虽为民间借贷纠纷,实则牵涉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商业互信。一纸判决虽易,但可能让本就举步维艰的企业雪上加霜,甚至影响两家企业产业链的稳定。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力求定分止争。
调解中,承办法官先以“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听取意见。原告社旗某公司表示,借款长期未还已影响公司资金流转,希望尽快回款;被告南阳某公司及孙某、赵某对借款事实和金额均无异议,也明确愿意偿还,但坦言企业当前确有实际困难,一次性清偿压力较大,恳请给予一定宽限。樊喆敏锐捕捉到双方核心诉求:原告要的是回款速度,被告要的是缓冲空间,随即围绕这一交集点展开“面对面”调解。
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商理三个维度释明引导双方企业:一方面,向被告方说明《借据》的法律效力及违约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和诉讼成本,督促其诚信履约;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方理性看待被告企业的现实困境,指出分期履行既能保障债权逐步实现,也有利于维持被告企业的造血能力,从长远看更符合双方利益。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纠纷圆满化解,案件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