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多年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将40亩集体林场土地完整交付村集体。
1996年9月1日,某村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李某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村集体40亩林场土地发包给李某某经营。2001年至2003年,因村集体统一规划调整用地,双方经多次协商,约定解除部分土地的承包合同,由李某某返还对应土地。协议达成后,李某某迟迟未履行土地返还义务,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无果。为维护集体权益,该村村民委员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依法审理,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李某某于当季农作物收获完毕后五日内,返还涉案40亩承包土地、清除地上全部附属物,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按期履行法律义务。2026年5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梳理案件脉络。考虑到土地纠纷的特殊性,根据秋收秋种的农时特点,法官精准研判执行时机,实时结合天气情况,与村委会细致敲定腾退方案,明确务必在秋雨来临前完成土地清理交付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后续集体土地规划利用及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针对李某某配合度较低,且身患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多次上门走访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办案过程中,法官坚守法律义务不打折、执行方式有温度的原则,主动对接村委工作人员,逐一核查土地权属、厘清地上附属物情况,细化腾退范围、交付标准和完成时限,制定周密可行的执行方案,确保规范执行、彻底执行,不留纠纷隐患。
2026年10月21日,该案开展现场集中执行。为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法院邀请镇村两级干部、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全程到场见证监督。现场,承办法官当众宣读执行依据,再次对被执行人开展法治教育,明确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责任。在各方有序配合下,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涉案40亩土地附属物全部清理完毕,土地当场顺利交付村集体。
“涉集体土地执行案件,关乎集体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生计。执行工作既要守住司法刚性底线,杜绝生效判决‘打白条’,也不能简单机械执法。”承办法官说道。“土地交出去了,判决的执行也就落到了实处。”涉村集体土地案件一头连着集体利益,一头连着群众生计,办理中既不能让生效裁判“打白条”,也不能简单一执了之,关键在于把法律底线守牢、把每个环节做细。
40亩林场土地重新回到村集体手中,胜诉权益兑现到位,这起跨越多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