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洋卓 刘德礼)“咱们法院工作效率真高,4天就帮我讨回了工钱!”日前,当事人张某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劳务费,激动地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法官道谢。
张某系某公司业务员,在该公司跑业务多年,按工作量计算,该公司拖欠张某劳务费1.2万余元。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将某公司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
该案件由法官潘清富受理。调解过程中,潘清富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多次开展释法析理工作,引导某公司负责人正确认识自身义务。经潘清富耐心调解,某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尽快妥善化解纠纷。
最终,张某在立案4天后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劳务费。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