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天一)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联合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新野县公安局、新野县农业农村局,在新野县白河滩湿地公园水域开展原种鱼苗增殖放流活动。300余公斤鱼苗的购置资金,来自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月15日凌晨,王某驾驶不锈钢渔船,使用电打鱼设备,在新野县白河水域非法捕捞,被民警当场查获。案发时段正值春季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全县天然水域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令王某对电打鱼造成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损害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将300余公斤鱼苗缓缓放入白河,并向现场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如果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