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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聂传青 郭贝)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中心法庭在处理一起赡养案件时,没有直接判决,而是劝说子女回家照料老人3个月,亲身感受照料老人的不易。一家人由此解开隔阂修复了亲情。
原告谢某、徐某育有3名子女,长子和小女儿在外地工作,日常通过转账支付赡养费;长女留在本地,长期贴身照料老人。起初三人相安无事,后因长女身体患病,难以继续独自照料双亲,三人就赡养老人责任划分产生分歧。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几名子女并非不愿赡养老人,只是对赡养责任的认知有偏差:出钱的认为已经尽到责任,出力的觉得负担过重,彼此心生委屈。法官综合考虑后提出让外地子女回家亲身照料老人的解决方案。
3个月的照料期间,两名外地子女放下手头事务,承担起洗衣做饭、陪同就医等日常照料工作。琐碎的养老事务,让他们真切体会到照料老人的辛苦,理解了手足多年的付出。兄妹之间尽释前嫌,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依据法律规定,赡养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多重内容,是一项复合义务,只支付钱款、缺少陪伴照料,不符合法律对赡养的要求。赡养不能只算金钱账,更要用心守护亲情。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