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房噪音大开发商应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0-09-10 10:23:27


编辑同志:

20103月,我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并于同年6月入住。居住期间,发现位于地下室一层的水箱和地下室二层水泵工作噪音较大,致使本人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我联系环境保护局检测,检测结果为噪声级别41.2分贝。请问,开发商应赔偿吗?

 

读者:王臣

王臣读者:

住室作为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声音环境。就室内噪声标准,目前国家尚没有统一规定,应参照人体生理功能及地区发展水平予以综合评判。该公司在安装水箱、水泵时未采取适当有效的隔音措施,造成地下室水箱、水泵工作噪声级过大,构成了对你及你家人健康权的侵犯,应当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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