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肇事者趁人多混乱时弃车逃逸,律师通过车号找到车主,但车主说他的摩托车被盗了,他不是肇事人。请问,被盗肇事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吗?
读者:李林
李林同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