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近花甲、一个接近古稀,两个文盲老人竟然干起了犯法的事。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以介绍妇女卖淫罪,判处58岁的赵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判处69岁的郭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21日22时,被告人赵某、郭某两人驾驶老年三轮车去社旗县城途中,遇到出来卖淫的南召县43岁妇女齐某。齐某招手拦住赵某、郭某后,说想让他俩介绍嫖客。两人感到只要给齐某介绍嫖客,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占齐某的“便宜”。于是他们将齐某带到郭某家中,并定下嫖一次30元、包一夜100元的价格,由赵某出去联系嫖客,郭某负责看门望风。两人先后介绍刘某等人进行嫖宿,后经群众举报,赵、郭两人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分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二人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妇女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