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与公安部门联手建立诉警互动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0-09-13 16:56:18


在审判工作中,河南省新野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近日,该院与公安部门联手建立了调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司法活动中,新野法院发现,涉及婚姻家庭、侵权赔偿、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诉讼前大部分通过拨打公安部门报警电话报案,公安部门介入了案件的调查、调解或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而矛盾当事人的纠纷95℅以上并未得到解决,甚至产生了过激行为,相当一部分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该院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诉警互动,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征得支持后,该院与公安部门磋商,出台了《关于诉警联手调解矛盾纠纷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对公安部门涉及此类案件的登记、处警材料的调取、当事人的惩戒、矛盾的化解、案件的移交、法院的介入、调解工作的衔接等工作做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公安部门把接警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率作为办案干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意见规定,公安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报警、求助后应立即出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最好纠纷的化解工作,并制作相关的调解协议;对于非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在做好调疏导的同时,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法院应及时派员介入,做好案件的移交,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进入诉讼程序的,公安部门应及时做好案件材料的移交,案件信息的沟通,全程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纠纷调解工作。

该意见实施2个月以来,新野法院和公安部门已联手化解各类纠纷200余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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