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传言说自家老公和其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三人一起找被害人对质,结果言语不投机,被告人李某某上前殴打被害人。作为男人的被告人不但不去劝阻,反而唆使老婆李某某殴打被害人并致轻伤,落了个夫妻双双分别被判处管制二年的下场。9月13日,南召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09年12月15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夫妇和其婶婶张××听说同村村民尹××在村里说“王某某和张××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三人便找到尹××在同村村民陈××家对质。因尹××不承认其传闲话,被告人李某某和张××便对尹××进行殴打,被人劝开后,被告人李某某和尹××继续对骂。后被告人王某某在旁边唆使被告人李某某殴打尹××,并在旁边阻拦上前劝架的群众。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将尹××左手无名指掰伤。经南召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尹××左手损伤造成第四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系轻伤。2010年2月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某、王某某、张××共同一次性赔偿尹××各项经济损失25000元,尹××不再追究三人的责任。
南召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因琐事唆使被告人李某某殴打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某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二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李孝静、王铁成犯故意伤害罪,各判处管制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