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假烟四百余箱涉案价值四十余万 内乡一团伙受审

  发布时间:2010-09-19 11:11:18


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疯狂贩卖假烟,从中谋利,总价值达四十余万,但法网灰灰,最终落网。919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林、钱建、王洁、秦会、梁伟,均系河南省内乡县人。自20086月至2009年十一月,被告人刘林先后伙同被告人钱建、王洁、秦会、梁伟多次从许昌市襄城县等地购买假软盒红旗渠香烟、假黄果树香烟、假红金龙香烟、假金许昌香烟、假软盒散花香烟、假松烟、假硬盒红旗渠香烟到内乡县销售。20091126日,被告人刘林、钱建同乘钱建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至许昌市襄城县杜生(另案处理)处购买假烟。返程时在内乡县高速出口处被烟草稽查部门查扣,遂案发。

经内乡县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该团伙涉案假烟总价值412550元。其中,被告人刘林买卖假烟16401箱,总价值412550元;被告人钱建参与买卖假烟10308箱,总价值301625元;被告人王洁参与买卖假烟873箱,总价值77125元;被告人秦会参与买卖假烟9532条.总价值66870元;被告人梁伟参与买卖假烟266箱.总价值80100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林、钱建、王洁、秦会、梁伟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林、梁伟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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