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圆桌审判帮教少年犯 作者:卧龙区法院 李涛 李鹏 发布时间:2010-09-19 17:27:39
 运用圆桌开庭审理案件帮教少年犯
 庭审之后卧龙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少年犯进行帮教
9月16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运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坐在圆桌前审理了案件和并对被告人进行了帮教。
徐乐乐(化名)家住南阳市宛城区,自幼丧父,母亲在其年幼的时候出走一直未归,徐乐乐自小跟着叔叔长大,由于缺少关爱和教育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乐乐在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期间先后十余次参与盗窃,共盗窃现金17438元,还有手机等物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针对徐乐乐的实际情况特地邀请卧龙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卧龙区人大代表朱彩虹、王英渠参与法庭庭审并在庭审后对徐乐乐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教。通过法官、检察官和人大代表的耐心劝说和教育,徐乐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要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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