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不必要的司法瑕疵,避免当事人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在案件评查活动中,不漏掉一个细节,细化评查标准,既查找出问题,又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
案件评查分别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诸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证据未质证而用于定案;漏引、错引法条,法条未引用到条、款、项、目;法律文书有错、别、漏字,签名、印章不齐全;卷宗装订不牢固,有漏装、错装、顺序颠倒的,卷皮填写不规范等等,都属于瑕疵扣分项目。评查问责办每月对评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扣分情况书面通报,。不合格案卷退回各业务庭,限期补正,补正合格后再次交付评查问责办审查,合格后归档。各庭室和个人的评查情况记入本院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本院司法绩效评先创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案件评查从立案、审判直至卷宗的装订入档,对法官办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找出审判程序与实体中的问题。案件评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合格率由去年同期的94.7% 上升到96.5% ,提高近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及二审发回重审案件改判率有所下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进一步缩短,当事人上访和缠诉现象明显下降。